肇庆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4-2025年度废旧含铅蓄电池回收处理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和招标方式
1.1 招标条件
2024-2025年度废旧含铅蓄电池回收处理资格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经 肇庆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批准,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施招标活动,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2 项目编号:ZQJTJT(2024)-051
1.3 招标方式:自主招标
1.4 招标项目类型:物资回收
2. 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本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招标将确定肇庆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废旧含铅蓄电池(HW31类900-052-31,下同)回收处理资格商1名,中标资格商将获得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回收处理招标人及其属下单位(包括子公司、分公司等)废旧含铅蓄电池的资格。
2.2 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预计共需回收处理约500个废旧含铅蓄电池(规格从55至200安时不等),但随着企业发展、业务转型、车辆数量变化等因素影响,招标人无法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需回收处理废旧含铅蓄电池的具体数量和规格,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这一风险。
2.3 本项目回收周期要求:每个年度最少回收一次。投标人须承诺不超过以上回收周期最低要求提供上门回收服务,允许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属下各单位的回收需求量对相邻的两个或以上单位的废旧含铅蓄电池合并作一次回收,但如果投标人需收取运费的、不论一次合并回收招标人属下多少个单位的废旧含铅蓄电池,每次合并回收只能按一次运输收取运费。
2.4 本项目物资回收地点及预计每年产废量:
单位名称 | 地址 | 预计每年产废量(个) |
肇庆客运总站 |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13号 | 60 |
高要汽车站 | 肇庆市高要区南岸镇要南二路1号 | 20 |
四会汽车站 | 四会市城中区新风路54号 | 40 |
广宁汽车站 | 广宁县南街镇人民路21号 | 40 |
怀集汽车站 | 怀集县怀城镇幸福二路49号 | 50 |
封开汽车站 | 封开县江口镇青果场开发区 | 10 |
封开南丰分站 | 封开县南丰镇266省道粤运汽车站 | 10 |
德庆汽车站 | 德庆县新圩镇大花坛红绿灯地段 | 20 |
合计 | 共约30000安时/年 | 250 |
注:招标人不保证属下各单位每年实际回收需求量与本表的预计每年产废量完全一致,多于或少于预计每年产废量均有可能,无论招标人每年实际需要投标人回收的废旧含铅蓄电池数量、容量是否多于或少于招标文件的预计每年产废量,投标人均须按其投标文件的报价履行合同、不得额外向招标人及其属下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或变更应支付招标人及其属下单位款项标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这一风险。
3. 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
3.1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为整体项目,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所有分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分项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报的招标人属下各单位一个年度的处理服务费总额与按照投标人每年对招标人属下各单位分别回收一次计算一个年度内的运费总额的合计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3.3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应当具备从事废旧含铅蓄电池(HW31类900-052-31)收集、贮存、处置的资质,必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可外协运输,但须提供有效的合作合同复印件和外协合作方有效的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广东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登记时间
从2024年3月25日9:00时至2024年3月29日23:59时(北京时间)止。
5.2 获取方式
在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3 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4 联系人
投标人在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投标业务的联系人,在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自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址
按要求加密上传到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7. 投标文件的开启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4月8日10时00分。地点: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矿业会议室。
8. 其他
8.1 登录
本项目通过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提供投标人注册、登记获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投标人须访问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
8.2 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按相应标段进行登记,并按对标段分别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投标人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9.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0. 其他补充事宜
无。
11. 特别提示:本招标项目为企业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范围。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肇庆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 肇庆市端州区和平路侨安街2号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方式:0758-2743127
肇庆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单位章)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