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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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施工项目拌合站临建工程询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24 17:42:41   作者:本站编辑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 采购条件

广宁施工项目拌合站临建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肇庆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施采购活动,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项目编号:ZQJTJT2024-163  

1.3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4 采购类型:工程

2. 采购内容和范围

2.1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广宁施工项目拌合站临建工程

主要有拌合站场地土石方,地面硬化,场地排水沟,拌合楼基座,料仓地基础、隔墙,发电机房,沉淀池,场地大门,地磅基础,洗车槽等,详见附件拌合站设计图。

2.2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30 天。

2.3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拟建广宁县古水镇X419合群东南321米处  。

2.4 施工质量和安全要求如下: 满足甲方施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要求临建质量要求,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零伤亡)

3.  包标划分

3.1 包标划分及最高限价:

包标号

包标名称

包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备注

/

广宁施工项目拌合站临建工程

1059180

9%增值税

4.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应当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含)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应当承接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1.07-2024.06),至少参与过 1 (或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或以上)的土建工程施工

7)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同一包标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同一包标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同一包标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广东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登记时间

2024 7 24  1700时至 2024  7 31 2359时(北京时间)。

5.2 获取方式

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5.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4 联系人

供应商在购买或领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自购买或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采购人发出的函件,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6. 响应文件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8 1 09 30 (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址

PDF版响应文件上传到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7. 响应文件的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  8 09  30 分。地点: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矿业会议室。

8. 其他

8.1 登录

本项目通过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提供供应商注册、登记获取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供应商须访问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

8.2 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8.2.1 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参加多个包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分别按相应包标进行登记,并对每个包标分别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9.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0. 其他补充事宜

            

11. 特别提示:本采购项目为企业采购,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范围。

12.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肇庆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址: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古塔中路12608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方式: 0758-2226609   

 

   肇庆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章)

 

  20247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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