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1.采购条件及采购方式
1.1 采购条件
肇庆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肇庆地区施工项目水泥运输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肇庆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批准,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潜在供应商进行报价。
1.2 项目编号:ZQJTJT(2024)-191
1.3 采购方式:竞价
1.4 采购项目类型:工程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本次竞价服务为采购人肇庆地区施工项目所需的水泥运输服务。
2.2 本项目暂定服务期为2024年 9 月至 2027 年 8 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运输计划为准)。
2.3 本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在肇庆地区的施工现场(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2.4 服务质量要求和服务标准:1.报价人应按采购人的需求,提供符合运输需求的水泥运输服务,保证足够数量的运输车辆为采购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且运输车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赶往发货厂家,并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2.报价人应确保运输车辆符合相关交通法规的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行驶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5 其他要求:不接受只对某一标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将被视为对整个标包的完整报价,未报价的内容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允许分包。
3.标包划分
3.1 标包划分,最高限价
包标号 |
名称 |
运输地点 |
暂定运距(km) |
暂定运输数量 (万t) |
含税最高限价 (元/t) |
含税最高总价(元) |
1 |
肇庆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肇庆地区施工项目水泥运输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 |
德庆项目搅拌站(德庆县崇德大道工业园附近) |
36 |
8 |
20 |
1600000 |
广宁项目搅拌站(广宁县潭布镇合群村) |
130 |
3 |
51 |
15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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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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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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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0000 |
注:
(1)上表中的数量为暂定,仅作为报价单位组织供货参考,不作为报价人索赔、调整单价或最终结算的依据,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采购人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采购人增加数量的,报价人应按本次竞价结果执行。
(2)上述运距为暂定,仅作为报价人组织供货的参考,报价人应自行研判风险,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单价或最终结算的依据。
(3)报价人不得以运输距离、运输道路、运输地点、过路过桥费、服务期等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运输要求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4)上述价格包含9%的增值税。
3.2 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函》中的含税综合单价和《分项报价表》中的含税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本公告3.1款相应标包最高限价,否则该报价文件无效。
4.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每个标包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出现报价相同的,则以注册资本金额大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在前的优先(由采购人根据该原则进行选择,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应当具备 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运输企业;2报价人必须具备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保险、年检等手续齐全;3报价人需自有8台以上水泥运输车,且保供运输能力必须确保所投标的运量要求(报价人需将设备购买合同、发票等资料与报价文件一起上传,若中标,采购人有权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查验,若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4. 近3年(2021.8-2024.7)内具有累计10万t或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水泥运输业绩(报价人需按要求附上合同文件等业绩证明与报价文件一起上传,若中标,采购人有权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查验,若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5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6)竞价保证金要求:1.本次竞价设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竞价人须在递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2.竞价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电汇等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由竞价人的基本账户开具。若基本账户不能开具,可由上级银行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若采用担保保函、格式不限,但需包含本竞价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格式中的保证内容。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在递交竞价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扫描件应和竞价文件一起上传;若采用现金、电汇形式,竞价人应在递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价保证金由竞价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4.采购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竞价人退还竞价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竞价保证金;5.竞价结束,采购人有权对竞价人递交竞价保证金情况进行查验,若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否决其竞价结果。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如下:
开 户 名: 肇庆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肇庆市分行
账 号:44001708701050122988
若采用现金、电汇形式支付保证金的,利息计算方式:
①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②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①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③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④报价人在接到采购人的退还竞价保证金通知后,在提交相关资料的同时须按通知规定将利息等额增值税发票提交给采购人,如未提供利息等额增值税发票将视为报价人主动放弃,不予支付利息。
(7)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同一标包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同一标包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同一标包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广东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的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 。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登记时间
从 2024 年 8 月 22 日17:30时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23:59时(北京时间)止。
6.2 获取方式
在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6.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6.4 联系人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报价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平台公告或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通知,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 报价文件递交
7.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2 递交地址
将PDF版文件上传到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8.报价文件的开启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 2024 年 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肇庆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9.其他
9.1 登录
本项目通过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提供供应商注册、登记、获取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报价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供应商须访问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
9.2 报价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9.2.1供应商请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入报价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电子报价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报价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参加多个标包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分别按相应标包进行登记,并按对标包分别递交电子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报价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采购平台)将拒绝接收。
9.2.2 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后,签订合同前指派专人将与上传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报价文件一致的纸质报价文件(含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交采购人签收。
10.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1. 其他补充事宜
11.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电子招标投标的操作手册,供应商自行在本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栏目下载。
11.2 报价文件开启过程中若遇需要中止电子报价文件开启的情况发生时,可由电子采购平台或采购人通知所有供应商新的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含解密时间)、地点,报价人应及时查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
11.3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包括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电子采购平台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电子采购平台无法正常运行,应终止评审的,应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评审。
11.4 本次采购活动中,某一标包若发生采购失败、质疑或投诉等情形的,不影响其他标包采购标活动的继续开展和评审结果。
11.5报价人存在下列情形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文件的;
(2)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竞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后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串通竞价的;
(6)因作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7)因投诉属实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8)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2. 特别提示:本采购项目为企业采购,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范围。
13.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肇庆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肇庆市端州区古塔中路12号公路大楼608室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方式: 0758-2226609
肇庆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