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 采购条件
省道S383线广宁分段段至怀集交界段升级改造工程劳务合作(四标段)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肇庆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施采购活动,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
1.2 项目编号:ZQJTJT(2025)-212
1.3 采购方式:自主采购
1.4 采购项目类型:工程
2. 采购内容和范围
2.1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原有旧路为四级公路,绝大部分路段一侧临河,一侧紧靠高山,路基宽 4-5m,路面宽 3.5m,水泥路面,整体平面线形指标较差,弯多路窄。本项目为省道低等级路段升级改造工程基本沿旧路拓宽,局部指标较差路段裁弯取直,路线全长32.758km,设置桥梁 350m/14 座 (中桥 158.5m/4 座、小桥191.5m/10座),涵洞 163 道,平面交叉 44 处。
2.2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次采购共设1个标段,桩号范围是K277+170-K282+800,采购范围是省道S383线广宁分段段至怀集交界段升级改造工程劳务合作(四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劳务工作 。
2.3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8个月。
2.4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肇庆市广宁县 。
2.5 施工质量要求如下: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评分: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评分:达到合格标准 。
2.6 安全要求如下: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安全生产事故 。
2.7 其他
2.7.1 本项目的意外险、工伤保险及安责险由采购人统一购买并承担费用;本项目除原始施工资料外的质检资料、与业主来往文件、中期计量资料、变更资料、结算资料、交(竣)工资料等均由采购人统筹编制并承担费用。
2.7.2 本项目的部分主要材料(如钢筋、钢绞线、混凝土,具体见附件2甲供材料一览表)均由采购人统一供应(在每期计量中按成交人实际领用数量进行扣除),其他材料由成交人自行采购,若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除上述采购人统一采购的材料外,若仍有材料由采购人统一采购的,则按照批复的施工图预算材料单价及实际采购单价中取高者在结算款中扣除(应计算损耗)。由采购人统一采购的钢材若有剩余及其产生的废钢材均由采购人自行处置,成交人不得私自处理。
2.7.3 关于甲供材损耗及节余的约定:本项目约定的材料合理损耗率为钢筋及锚杆钢筋1.5%,混凝土2%(水中桩15%)、钢绞线2%,超出上述损耗率的部分,采购人按照甲供材扣款单价的130%在中标人结算单中扣除。
2.7.4 本项目安全生产经费按照100-900章总额(安全生产经费除外)的1.5%计提列入100章清单,由甲乙双方共同统筹使用(甲方配置的安全生产经费也在此项中开支,凭发票在乙方结算清单中扣除),对乙方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实用实报,并提供以甲方名义开具的符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办法》(粤交〔2021〕6 号)相关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不得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计量支付,且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乙方须按规范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配备劳动保护设施,否则甲方有权自行配置或委托第三方按要求完成,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的结算清单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2.7.5 本项目除安全生产经费外所需的驻地建设、钢筋加工场、弃土场、施工便道、便桥工程、交通管制、临电设施等临建工程均由成交人自行实施(需满足采购人项目部要求),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 标段划分
3.1 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
标段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标段控制价 (元) | 报价最低下浮率(%) | 标段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
1 | 省道S383线广宁分段段至怀集交界段升级改造工程劳务合作四标段 | K277+170-K282+800 路基、桥涵等 | 24825160 | 16% | 20853134 | 钢筋、钢绞线、混凝土由采购人统一采购;控制价含9%增值税 |
注:1.本项目标段控制价暂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暂定、单价按送审预算单价)作为报价基数,过程计量以采购人与项目业主的工程量清单作为计算基数,最终结算以经广宁县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或结算评审部门、审计部门等,以最终审核部门为准)批复的采购人与项目业主的结算清单作为结算基数(具体规定详见合同)。报价人在填报报价下浮率时需充分考虑此部分风险。
2.本采购由采购人统一采购,采购人可根据施工项目情况由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及其分公司)分别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成交人须接受并配合。
3.上述项目下浮率不得低于最低下浮率,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该报价文件无效。
4.上述控制价及最高限价均含9%增值税。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只对标段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人的报价将被视为对整个标段的完整报价,未报价的内容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3.3 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函》中的含税总价和《报价一览表》中的汇总报价均不得高于本公告3.1款相应标段(项目)最高限价,否则该报价文件无效。
4. 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4.1 报价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人应首先按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要求完成供应商供的注册,成为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库的正式供应商后才能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报名。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报价人应当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6) 报价人应当承接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至少参与过 1 项(或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或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 。
注:1.近五年:是指2020年10月20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业绩要求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或结算书或验收报告等为准。
2. 报价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或结算书或验收报告等数据为准。
3.如近三年来,报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其他要求:详见报价人须知附录 1-附录6。
(8)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报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报价人存在管理关系[]。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广东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列入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黑名单”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 。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登记时间
从2025年11月14日16:00时至2025年11月23日23:59时(北京时间)止。
5.2 获取方式
在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
5.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4 联系人
报价人在购买或领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投标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自购买或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报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采购人发出的函件,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6. 报价文件递交
6.1 报价人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址
按要求将PDF版报价人文件上传到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7. 报价人文件的开启
报价人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5日9时30分。地点: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矿业会议室。
8. 其他
8.1 登录
本项目通过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提供投标人注册、登记获取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报价人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报价人须访问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
8.2 报价人递交注意事项
报价人请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入报价文件递交页面。报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电子报价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报价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参加多个采购人标段报价的报价人必须分别按相应标段进行登记,并按对标段分别递交电子报价文件。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报价人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8.3 报价人在报名、报价等环节中的IP地址等与其他报价人一致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该报价人将被列入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黑名单”。
9. 其他补充事宜
/
10. 特别提示:本采购项目为企业采购,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范围。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肇庆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59号
联系人: 梁工
联系方式: 0758-2289172
肇庆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章)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