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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14 17:13:06   作者:本站编辑  

 

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

招标代理服务

 

竞价文件

 

 

 

 

 

 

 

 

采购人: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2026年5月

 

 

 

 

 

 

第一章  竞价公告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价公告

1.采购条件及采购方式

1.1 采购条件

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采用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价。

1.2 项目编号:ZQJTJT(2026)-084

1.3 采购方式:竞价

1.4 采购项目类型:£工程  £货物  R服务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

2.1.2.采购人: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2.1.3.本项目实施地点:肇庆市端州区人民南路16号

2.1.4.本项目主要内容:选取1家中标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2.1.5本项目服务期:自采购人与中选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中选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公开招标所必须的全部流程相关工作之日止。

2.2项目预算

根据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的招标控制总价约800万元,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相关标准测算,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折扣率控制在不高于70%

2.3代理费用支付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支付方式: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的中标人按照其中标价和中选招标代理机构的报价折扣率计算并向中选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4 其他要求:不接受只对某一标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招标代理机构的报价将被视为对整个标包的完整报价,未报价的内容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允许分包

3.标包划分

3.1 标包划分及最高限价以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最终中标价核算招标代理费用

标包号

标包名称

单位

招标代理费报价折扣率最高百分比限额(%)

标包一

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

70

 

3.2报价要求

3.2.1.报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534号)等相关规定收费标准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评标会议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税费全部费用报价人中选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向采购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2.2.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报价折扣率方式进行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报价。

3.2.3.报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报价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报价机构公章)

3.2.4.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函》中的含税总价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均不得高于本公告3.1款相应标包最高限价,否则该报价文件无效报价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报价不得高于本公告3.1款所列标包中相应分项的最高限价,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成交后,采购人有权按总价不变的原则按同比例调整该分项报价。

3.3 在本次竞价采购中,每个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多个标包进行报价,允许中多个标包(兼投兼中)

3.4 招标代理机构参加多个标包报价的,应按对应的标包分别递交报价文件。

4.确定成交招标代理机构原则

每个标包以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出现报价相同的,则以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在前的优先。

5.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5.1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应当具备招标代理资质

6)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同一标包的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同一标包的其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同一标包的其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管理关系[]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广东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的管理要求,被列入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黑名单”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企业名单

(7)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登记时间

20265189:00时202652023:59时(北京时间)止。

6.2 获取方式

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6.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6.4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报价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平台公告或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招标代理机构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通知,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 报价文件

7.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5251030(北京时间)

7.2 递交地址

按要求将PDF版报价文件上传到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8.报价文件的开启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 2026 5251030。地点: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矿业会议室。

9.其他

9.1 登录

本项目通过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提供招标代理机构注册、登记、获取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报价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招标代理机构须访问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

9.2 报价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9.2.1招标代理机构请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入报价文件递交页面。招标代理机构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电子报价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报价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参加多个标包报价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分别按相应标包进行登记,并按对标包分别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9.2.2 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报价等某一环节中的IP地址、用户代理字符串(浏览器版本)等与其他报价人均一致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该招标代理机构将被列入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黑名单”。

9.2.3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成交通知后,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与上传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报价文件一致的纸质报价文件(含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交采购人签收。

10.报价文件

10.1.报价文件的澄清

    10.1.1 采购人可以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要求报价人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报价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报价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电子采购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报价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0.2报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

5)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报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报价人不确认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10.3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报价函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报价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3)不具备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没有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报价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6)报价文件含有采购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文件无效情形

11.签订合同

11.1成交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11.2成交招标代理机构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招标代理机构为成交招标代理机构,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代理机构需承担采购人的全部损失并将被列入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黑名单”

12. 质疑与投诉

参与竞价的招标代理机构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代理机构对采购人在3日答复期内作出的答复不接受的,应当在答复作出后10日内投诉;采购人在3日答复期内未答复的,应当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投诉。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质疑和投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应当明确质疑或投诉的请求和证明材料并附有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3. 其他补充事宜

    13.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电子招标投标的操作手册,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在本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栏目下载。

13.2 报价文件开启过程中若遇需要中止电子报价文件开启的情况发生时,可由电子采购平台或采购人通知所有招标代理机构新的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含解密时间)、地点,报价人应及时查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

13.3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包括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电子采购平台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电子采购平台无法正常运行,应终止评审的,应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评审。

13.4 本次采购活动中,某一标包若发生采购失败、质疑或投诉等情形的,不影响其他标包采购标活动的继续开展和评审结果。

14. 特别提示:本采购项目为企业采购,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范围

15.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址: 肇庆市端州区站前西路火车站西侧

联系人:  罗献德    

联系方式:13413875585

 

 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2026512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

2、采购人: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3、项目背景:经采购人研究,为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保障车辆安全稳定运行,实现降低运营成本目标,采购人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计划投资预算约为800万元。因该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必须公开招标的标准,需委托具备招标代理资质的服务商实施。

4、项目预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折扣率控制在70%以内,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计取(最终以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的中标价核算招标代理费用为准)。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以下全流程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协助采购人梳理招标需求,明确招标范围、技术参数、投标人资格条件等核心要素;

2、编制或审核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确保符合《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2、协助采购人办理招标项目备案(如需)及相关审批手续。

(二)招标实施阶段

1、在指定媒介(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如需);

2、受理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解答潜在投标人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回复并抄送所有已报名单位);

3、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如需);

4、接收投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开标、评标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及过程影像留存;

5、协助采购人组建评标委员会,确保评标专家抽取符合法定要求;

6、编制评标报告,按规定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

(三)后续服务阶段

1、协助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2、协助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对合同条款合规性进行复核;

3、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合同等),按要求归档并移交采购人;

4、配合采购人处理招标过程中的质疑、投诉及行政复议(如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支持。

三、服务要求

1、资质要求

报价人为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符合本项目类型匹配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有同类项目招标代理经验(提供项目业绩证明)。

2、团队要求

配备至少3人以上固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需熟悉招标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负责人需全程参与关键环节(如招标文件评审、开标评标会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3、质量要求

确保招标流程合法合规,无程序性瑕疵;

招标文件内容完整、表述清晰,无歧义或违法条款;

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采购人商业秘密及招标过程中涉密信息(如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内容等)。

4、服务承诺

响应时间:对采购人提出的疑问或需求,2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提供书面解决方案;

廉洁承诺: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规定,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或收受不正当利益。

四、时间要求

关键节点

时间要求

招标文件初稿编制完成

自代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文件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

开标、评标会议组织

按公告约定时间完成

编写评标报告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公示期结算后3个工作日内

全套招标资料归档移交

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五、成果交付

1、交付文件清单

纸质版: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招标全过程资料汇编(各3份,需加盖公章);

电子版:上述文件PDF格式扫描件(U盘或光盘存储),及招标文件可编辑版(Word格式)。

2、交付要求

所有文件需按采购人要求的格式排版,内容准确、无错漏;

纸质文件需装订成册,电子版需加密存储并标注项目名称。

六、验收标准

1、合规性:招标流程符合《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未出现因代理机构原因导致的投诉、废标或行政处理;

2、完整性:交付成果文件齐全,无关键环节遗漏(如评标报告签字盖章完整、归档资料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3、时效性:所有服务节点均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无逾期情况;

4、满意度:采购人对服务质量、响应效率及团队专业性的综合评价≥90分(满分100分,评分表另行提供)。

七、其他要求

费用结算:招标采购项目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违约责任:若因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招标失败或采购人遭受损失,代理机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代理服务合同产生的争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三章  合同格式

 

 

 

 

 

 

 

 

 

 

 

 

 

 

 

 

 

 

 

 

 

 

 

 

 

 

 

采购委托协议

                                               

甲方(采购人):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展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委托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采购的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两年8003954.00(含税价)

项目内容: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

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甲方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如有特殊采购要求,应在委托时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3.审定乙方拟定的招标文件。

4.派员参加开标、评标会议。

5.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协助组织现场考察如需和答疑活动。

6.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7.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第三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乙方的有关规定。按国家有关招标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招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2.接收委托单位交付的项目资料。

3.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4.编写及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官网有关媒介上发布。

5.接受供应商报名登记,向供应商派售招标文件。

6.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标、评标及发布公示、公告

7.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8.编写采购活动记录。

9.按照相关管理的规定移交并保存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10.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向法定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情况和资料。

11.密切沟通采购人及供应商的关系,及时解答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12.保持公正立场,公平地对待各投标方。

13.招标项目结束后,乙方出具评价意见表,甲方根据内容对本次代理服务作出评价并加盖公章

14.乙方项目负责人:           电话:             

第四条 项目供应商确定程序

A.甲方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候选中标单位推荐报告确定中标人。

B.甲方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确定采用以上  A  款定标程序。

第五条 代理费用及支付

乙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执行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按标准收费的     %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以每个标包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总数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中标金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备注

中标金额<100万元

1.50%

1.50%

1.00%

按差额定率

累进去计算

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

1.10%

0.80%

0.70%

500万元≦中标金额≦1000万元

0.8%

0.45%

0.55%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前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中标服务费用递交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甲方代表授权

甲方单位在此正式授权                           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意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名义开展此项活动以及处理采购项目的有关事宜。

第七条  保密条款

乙方有责任保守所知晓的项目情况,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或透露文件、合同及其相关附件的内容。乙方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示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如乙方违反保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第八条  协议变更、解除及终止

1.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民法典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2.委托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釆购结束为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2.因违约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以下无正文,为《采购委托协议》签署页)

 

 

采购人(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签约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站前西路火车站西侧    地址:

 

电话:0758-2774822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合同[]

甲方: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防范和控制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采购委托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商订及履行过程中的廉洁风险,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反腐倡廉相关规定,经双方商议,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2.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双方的正当利益。

3.提高从业人员的廉洁意识规范招标及采购管理,不得串通投标或者串通报价,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加强廉洁风险防范。

4.发生涉及本项目的不廉洁问题,及时按规定向双方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或通报,并积极配合查处。

二、甲方人员义务

1.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利益和方便。

1)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以下简称礼品礼金);

2)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及其他服务;

3)不得在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就业、旅游等事宜中索取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利益和便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负担或支付的费用;

2.不得利用职权从事各种有偿中介活动,不得营私舞弊。

3.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近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物资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4.不得违反规定向乙方推荐分包商或招标代理机构

5.不得有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乙方人员义务

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相关人员输送利益和方便。

1)不得向甲方及相关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

2)不得向甲方及相关人员提供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为其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及其他服务;

3)不得为甲方及相关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就业、旅游等事宜中提供利益和便利;不得以任何名义报销应由甲方及相关人员负担或支付的费用。

2.不违法转包、分包本合同项目。

3. 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不弄虚作假。

4. 不得有其他不廉洁行为。

5.积极支持配合甲方调查和询问,不得隐瞒、袒护甲方及相关人员的不廉洁问题。

四、责任追究

1.按照国家、上级机关和甲乙双方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以甲方为主、乙方配合,追究涉及本项目的不廉洁问题。

2.建立廉洁违约罚金制度。廉洁违约罚金的额度为主协议额的1%。如违反本协议,根据情节、损失和后果按以下规定在合同支付款中进行扣减。

1)造成直接损失或不良后果,情节较轻的,扣除10%-40%廉洁违约罚金;

2)情节较重的,扣除50%廉洁违约罚金;

3)情节严重的,扣除100%廉洁违约罚金。

3.廉洁违约罚金的扣减:由甲方根据纪检监察部门的处罚意见,与合同进度款的结算同步进行。

4.对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并确有立功表现或从轻、减轻违纪违规情节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酌情减免处罚。

5.上述处罚的同时,甲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给予乙方暂停合同履行、降低信用评级、禁止参加甲方其他项目等处理。

五、监督执行

1.本协议作为主协议的附件,由甲乙双方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监督执行。

2.甲方举报电话:0758-2901609;乙方举报电话:        

六、其他

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有关争议,适用主协议争议解决条款。

2.本协议作为主协议的附件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力。

3.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此签字并加盖公章,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本协议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甲方(盖单位公章):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单位公章):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  报价文件格式

 

 


 

 

 

 

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标包号:第  标包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格式自拟)

 

报价

致: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招标代理费折扣率   %完成本项目第   标包内容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承诺,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项目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4.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文件。

5.我方完全理解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文件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与你方或你方指定的第三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采购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存在的情形。

8.                           (其他补充说明,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                           

 

 


 

报价一览表

 

标包号

标包名称

单位

招标代理费报价折扣率最高限百分比(%)

标包一

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

 

 

注:此表中,折扣率最高限价应与报价函折扣率一致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XXX项目  第  标包

标包号

分项内容

招标代理费报价折扣率最高限百分比(%)

备注

1

 

 

 

 

 

 

 

 

 

 

 

 

 

 

 

 

说明:本表总价中已包含完成本标包全部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购置)费、成果验收费用、税费、保险费、利润等费用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明示或暗示的风险。

 

注:此表中,总价应报价一览表的报价总价相一致。

 

招标代理机构(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任职务:          ,系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1标包的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报价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民身份号码:                

日期:                      

 

注:如果由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报价文件,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其他资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资质证书(扫描件,如有);

3.实施方案(如有)等其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附的其他资料。

  


查看附件: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6年9月-2028年8月公交车辆配件材料供货资格评选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竞价文件(盖章版).pdf